【轉知】內政部警政署製作「預防性影像犯罪宣導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62387A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115年7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2780號函辦理。
三、為加強防制學生涉入性影像犯罪,內政部警政署製作旨揭宣導資料,內容包含常見性影像犯罪態樣、相關法令規定及罰則等,並提醒如遇性影像遭偷拍、散布或冒用照片製作性影像等情形,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請下架,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請督導所管各校運用朝會、研習宣導活動、網站、電子看板或其他適當管道,廣為宣導。
二、依教育部115年7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2780號函辦理。
三、為加強防制學生涉入性影像犯罪,內政部警政署製作旨揭宣導資料,內容包含常見性影像犯罪態樣、相關法令規定及罰則等,並提醒如遇性影像遭偷拍、散布或冒用照片製作性影像等情形,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請下架,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請督導所管各校運用朝會、研習宣導活動、網站、電子看板或其他適當管道,廣為宣導。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