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國小113學年度上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產假期間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1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 本校甄選特教學生助理員產假代理缺1名,雇用期間113年12月02日起至114年01月20日或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一日止。服務時數預計140小時,備取若干名。
二、 本特教教師助理人員工作內容以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就學支援等相關服務為主。
三、 報名及徵選事宜: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11月25日(一)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5日(一)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1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徵選)
(二)第2次甄選:
1.報名:11月26日(二)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6日(二)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2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徵選)
(三)第3次甄選:
1.報名:11月27日(三)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7日(三)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3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徵選)
(四)第4次甄選:
1.報名:11月28日(四)上午10:00至10: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8日(四)上午10:4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4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徵選)
(五)第5次甄選:
1.報名:11月29日(五)上午08:30至09: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9日(五)上午09:10,面試地點校長室。
四、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檢附證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
2.身分證(驗後歸還)正本及影本。
3.履歷表(如附件)2份。
4.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113年11月01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五、 錄取者應於隔日上午8:3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 本特教教師助理人員工作內容以身心障礙學生生活及就學支援等相關服務為主。
三、 報名及徵選事宜: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11月25日(一)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5日(一)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1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徵選)
(二)第2次甄選:
1.報名:11月26日(二)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6日(二)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2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徵選)
(三)第3次甄選:
1.報名:11月27日(三)上午09:30至10: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7日(三)上午10:1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3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徵選)
(四)第4次甄選:
1.報名:11月28日(四)上午10:00至10: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8日(四)上午10:4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4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徵選)
(五)第5次甄選:
1.報名:11月29日(五)上午08:30至09:0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月29日(五)上午09:10,面試地點校長室。
四、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檢附證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
2.身分證(驗後歸還)正本及影本。
3.履歷表(如附件)2份。
4.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5.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113年11月01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五、 錄取者應於隔日上午8:3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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