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國民小學115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員第1-5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名額及僱用期間:
1. 國小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員預估缺1名(本缺額係因現職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而預估開缺,倘辭職事宜未成立或經撤回,本缺額即不生效,並得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 僱用期間自115年2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資格: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 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四、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115年01月26日(一)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5年01月26日(一)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1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徵選)
(二)第2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7日(二)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7日(二)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2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徵選)
(三)第3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8日(三)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8日(三)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3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徵選)
(四)第4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9日(四)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9日(四)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4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徵選)
(五)第5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30日(五)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30日(五)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五、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2. 檢附證件: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1份。
(2) 身分證(驗後歸還)正本及影本1份。
(3) 履歷表(如附件)1份。
(4) 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
(5) 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6) 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
114年6月30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六、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國小教務處(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366號)
電話:03-5882124轉210 特教組 李老師
七、薪資:
按月計薪32,689元,每日工作8小時,享健保、勞保、勞退及年終獎金等福利。
八、工作內容:
1. 以身心障礙學生生活、教學支援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等相關服務為主。
2. 在任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通知學生上課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3. 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九、注意事項:
1. 錄取人員依權責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並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和特教相關訓練、研習。
2. 錄取者應於隔日上午08:3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甄試結果並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網頁,逾時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4.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二、名額及僱用期間:
1. 國小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員預估缺1名(本缺額係因現職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而預估開缺,倘辭職事宜未成立或經撤回,本缺額即不生效,並得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 僱用期間自115年2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報名資格: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2. 三年內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八百小時以上之人員。
四、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115年01月26日(一)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115年01月26日(一)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1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徵選)
(二)第2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7日(二)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7日(二)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2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徵選)
(三)第3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8日(三)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8日(三)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3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4次徵選)
(四)第4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29日(四)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29日(四)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若第4次徵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5次徵選)
(五)第5次甄選
1.報名: 115年01月30日(五)上午09:00至09:30,報名地點教務處。
2.面試: 115年01月30日(五)上午09:50,面試地點校長室。
五、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2. 檢附證件: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驗後歸還)及影本1份。
(2) 身分證(驗後歸還)正本及影本1份。
(3) 履歷表(如附件)1份。
(4) 特教相關資歷證明文件。
(5) 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6) 男性報考者,應繳驗退伍證明或無需兵役之證明正本或權責機關出具可於
114年6月30日以前退伍或免役之證明文件。
六、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國小教務處(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366號)
電話:03-5882124轉210 特教組 李老師
七、薪資:
按月計薪32,689元,每日工作8小時,享健保、勞保、勞退及年終獎金等福利。
八、工作內容:
1. 以身心障礙學生生活、教學支援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等相關服務為主。
2. 在任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通知學生上課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3. 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九、注意事項:
1. 錄取人員依權責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並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和特教相關訓練、研習。
2. 錄取者應於隔日上午08:3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甄試結果並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網頁,逾時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4.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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