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第1-5次身心障礙約用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多次甄選)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及「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辦理。
二、錄取名額:身心障礙約用人員2名(正取2名、備取:數名)。
三、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3.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
4.最近2年內無肇事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為符合身心障礙人員法定比例,請擇一報名。
(一)校園水電園藝綠美化約用人員1名。
1.校園環境整理
2.協助校園路口上、放學安全維護
3.綠美化種植及樹木修剪
4.水電維護修繕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工作時間:
■週休二日制:
週一至週五之上午7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整共8小時(中午休息1小時);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逢彈性調整補班(課)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準,得依實際學校活動時間(學校慶典活動、運動會等)作為工作日。
(二)校園夜間及假日校園安全維護約用人員
(1)週一至週五平日為7.5小時,早上時段為06:00上班;08:00下班;夜間時段15:30上班;21:30下班,18:30至19:00為休息時間。
(2)週六上班時間為10小時,08:00上班;19:00下班;11:30至12:00及16:00至16:30為休息時間,週一為休假,週日為例假。
(3)計算該員平日每週工時為40小時,係該員為消防、保全系統之第一緊急聯繫人員,於保全或消防系統異常時應主動協助處理。
五、僱用期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1.本校正式人員及長期代理教師遴補時,如進用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校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相關規定辦理預告終止契約,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2.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本校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相關規定辦理預告終止契約,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3.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預告期間提前告知本校。
六、工作時間及月薪:
(一)固定工時:每日上班8小時(7:00~16:00,中午休息1小時),並配合學校需要作彈性調整,支薪31,450元(註:含勞健保,隨勞動部公佈之基本工資數額調整)。
(二)彈性工時:夜間及假日校園安全維護人員
七、報名及甄選時間:
1.第一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第一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2.第二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第二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3.第三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三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4.第四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四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5.第五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五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註:各次甄選錄取人數不足時,則開放下次甄選之報名,至甄選額滿為止。如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八、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366號總務處,電話:03-5882124#233林曉君幹事。
九、報名應繳證件:繳驗以下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如附加電子檔)2.身心障礙手冊正本3.國民身分證4.學歷證件。
十、甄選標準:
1.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和善。
2.良好的溝通及表達能力。
3.服從度高做事負責認真。
十一、甄選地點:新埔國小視聽中心,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十二、甄選結果於甄選當天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請依公告辦理報到,並以手機聯絡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惠請保持手機暢通。錄取人員必需於隔日早上10:00前至本校總務處寫報到單完成報到手續,未報到者則視同棄權)。
十三、依據新竹縣政府府授教人字第1150659307號來函規定:本校於僱用服務期間如產生足額進用情況,僱用契約即無條件終止,並定期重新檢討是否留用;亦即如發生有「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資遣事宜。
十四、聯絡人:總務處賴主任電話:03-5882124轉231
其他:
(一)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本校
(四)面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新竹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
(五)本公告2職缺為預估缺額,均依主管機關核定公文辦理;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失,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六)報名人員請務必先行填寫線上表單,以利提前作業!
https://reurl.cc/pY5OQa
二、錄取名額:身心障礙約用人員2名(正取2名、備取:數名)。
三、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學校畢業。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3.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
4.最近2年內無肇事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為符合身心障礙人員法定比例,請擇一報名。
(一)校園水電園藝綠美化約用人員1名。
1.校園環境整理
2.協助校園路口上、放學安全維護
3.綠美化種植及樹木修剪
4.水電維護修繕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工作時間:
■週休二日制:
週一至週五之上午7時00分至下午4時00分整共8小時(中午休息1小時);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逢彈性調整補班(課)日,以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準,得依實際學校活動時間(學校慶典活動、運動會等)作為工作日。
(二)校園夜間及假日校園安全維護約用人員
(1)週一至週五平日為7.5小時,早上時段為06:00上班;08:00下班;夜間時段15:30上班;21:30下班,18:30至19:00為休息時間。
(2)週六上班時間為10小時,08:00上班;19:00下班;11:30至12:00及16:00至16:30為休息時間,週一為休假,週日為例假。
(3)計算該員平日每週工時為40小時,係該員為消防、保全系統之第一緊急聯繫人員,於保全或消防系統異常時應主動協助處理。
五、僱用期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1.本校正式人員及長期代理教師遴補時,如進用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校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相關規定辦理預告終止契約,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2.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本校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相關規定辦理預告終止契約,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3.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預告期間提前告知本校。
六、工作時間及月薪:
(一)固定工時:每日上班8小時(7:00~16:00,中午休息1小時),並配合學校需要作彈性調整,支薪31,450元(註:含勞健保,隨勞動部公佈之基本工資數額調整)。
(二)彈性工時:夜間及假日校園安全維護人員
七、報名及甄選時間:
1.第一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第一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2.第二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至10時00分;第二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3.第三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三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4.第四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四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5.第五次報名時間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2時00分;第五次甄選時間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註:各次甄選錄取人數不足時,則開放下次甄選之報名,至甄選額滿為止。如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八、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366號總務處,電話:03-5882124#233林曉君幹事。
九、報名應繳證件:繳驗以下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如附加電子檔)2.身心障礙手冊正本3.國民身分證4.學歷證件。
十、甄選標準:
1.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和善。
2.良好的溝通及表達能力。
3.服從度高做事負責認真。
十一、甄選地點:新埔國小視聽中心,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十二、甄選結果於甄選當天公告於縣網【學校公告】請依公告辦理報到,並以手機聯絡錄取者辦理報到事宜,惠請保持手機暢通。錄取人員必需於隔日早上10:00前至本校總務處寫報到單完成報到手續,未報到者則視同棄權)。
十三、依據新竹縣政府府授教人字第1150659307號來函規定:本校於僱用服務期間如產生足額進用情況,僱用契約即無條件終止,並定期重新檢討是否留用;亦即如發生有「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資遣事宜。
十四、聯絡人:總務處賴主任電話:03-5882124轉231
其他:
(一)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本校
(四)面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新竹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
(五)本公告2職缺為預估缺額,均依主管機關核定公文辦理;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自動消失,該缺額之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六)報名人員請務必先行填寫線上表單,以利提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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